(中国)网站首页募集账户管理和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是保障(中国)网站首页财产独立和安全的重要手段,从技术上保障(中国)网站首页财产独立安全。现实中,不法分子为了达到挪用(中国)网站首页财产的目的,便打起了“账户”的主意……
(中国)网站首页募集账户管理和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是保障(中国)网站首页财产独立和安全的重要手段。实践中,部分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管理人与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机构签署托管协议,开立托管资金专门账户,用于托管资金的归集、存放与支付,托管机构对(中国)网站首页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。现实中,不法分子往往利用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不当增信,或是诱骗投资者将款项直接汇入非募集账户,以达到挪用(中国)网站首页财产的目的。
四川P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P公司)是在(中国)网站首页业协会登记的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管理人,利用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增信机制,设立多只由第三方机构托管的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募集了大量资金,同时与投资者签订(中国)网站首页合同,约定此类(中国)网站首页可以投资于在(中国)网站首页业协会备案的其他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。(中国)网站首页募集完成后,P公司先后将其中13只由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人托管的(中国)网站首页资金以投资的名义分别汇集到公司旗下的m(中国)网站首页和n(中国)网站首页账户(m(中国)网站首页和n(中国)网站首页未由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机构托管),被管理人支配用于支付未备案(中国)网站首页投资者的赎回款项、(中国)网站首页顾问费、员工工资或直接转入P公司及其股东账户等。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m(中国)网站首页和n(中国)网站首页资金流向发现,其资金往来方中6只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为P公司发行,但未按规定在(中国)网站首页业协会备案。监管部门通过抽丝剥茧,逐层追踪资金流向,最终查实,P公司通过设立多只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,采用层层嵌套、账户对倒等方式,共计挪用(中国)网站首页资产近亿元。幸运的是,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,迫于强大的监管压力,P公司将挪用的(中国)网站首页款项悉数归还至被挪用(中国)网站首页账户,从而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。
更有甚者,利用投资者的“无知”,直接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打入非募集账户从而大量汇集资金。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,甲投资者购买了四川Q公司设立的d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,然而却未将投资款汇入(中国)网站首页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,而是应Q公司要求,将上述款项直接汇入Q公司基本账户。经查,Q公司收到该款项后直接用于归还董事长张某借款或以Q公司名义进行投资。Q公司收到乙、丙两名投资者投资款共计190万元后,也是直接将该款项转到Q公司关联公司账户,侵占、挪用(中国)网站首页财产。
无独有偶,湖南R私募机构发行多只契约型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,均未到(中国)网站首页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,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也没有固定的募集账户,而是通过自然人账户、POS机刷卡方式募集。此外,监管部门在对江苏S私募机构检查时也发现,大量自然人直接打款到S公司账户,数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,打款备注均为购买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,从2015年开始汇集到的资金数额巨大。
购买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的正常流程应该是投资者直接打款至(中国)网站首页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,而非管理人自身的银行账户或(中国)网站首页管理人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,上述投资者的打款行为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购买方式。在此,郑重提醒投资者:
一是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不强制要求托管,托管人职责不完全等同于管理人职责,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也不等于资金进入了“保险箱”,投资者不应迷信“托管”,谨防管理人以“XX银行/券商托管”为宣传噱头,不当增信。
二是投资打款须谨慎。投资人要细看合同,理清公司账户、募集账户、托管账户之间的关系,仔细核对合同中的投资者打款账户是否为募集账户,对将投资款打款至(中国)网站首页管理人及个人账户的要求,要坚决拒绝,高度警惕。
三是投资者在认购(中国)网站首页后,应密切关注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产品合规运行情况,要求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管理人、私募(中国)网站首页托管人按照合同约定,如实向投资者披露(中国)网站首页投资、资产负债、投资收益分配、(中国)网站首页承担的费用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,以防资金财产被挪用。